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病人的个人资料属於机密文件,仅可由安康医疗癌症中心及天马医疗专科中心(「本集团」)及未来与本集团有关的任何医疗服务提供者收集及使用,但须经本声明丶《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或法律强制要求。本声明将规管根据病人预约申请表收集阁下/病人的个人资料丶阁下与本集团之间的後续沟通及向阁下/病人提供医疗及保健服务。
资料的收集
- 为了解阁下的需要和及时回应阁下的需求,本集团可能会透过电话或电邮联络阁下/病人,以收集及讨论阁下的个人资料及健康资料。
- 为了向阁下/病人提供合适的医疗服务丶治疗及设施,阁下同意向本集团提供阁下/病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健康资料丶过往病史丶药物纪录等),授权任何适当的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阁下/病人的病史及任何其他相关资料,以及不时编制有关阁下/病人的个人资料。阁下/病人向本集团提供个人资料属自愿性质。然而,如阁下/病人未能提供所需的个人资料,本集团可能无法向阁下/病人提供足够的相关医疗服务丶治疗或设施。
- 本集团亦可能将个人资料用於:
- 发票丶帐单和帐户管理
- 监测服务标准;
- 传送提示讯息(例如通过短讯丶电子邮件丶语音讯息提醒预约或治疗,或邮寄到向本集团披露的位址的预约或治疗提醒);和
- 研究目的
- 如阁下拟提供的资料涉及阁下的亲友,阁下应在向本集团提供该等个人资料前通知他们,并向本集团提供正式签署的授权书。阁下亦应告知他们本集团对其个人资料的相关使用。
- 如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本集团保留不向阁下/病人提供医疗服务丶治疗或设施的权利。对於因该等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资料而导致的沟通或提供医疗服务丶治疗或设施的任何延误,本集团概不负责。
资料的转移
阁下/病人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由本集团使用,并可能披露或转移给以下类型的人士作本声明载列的目的:
- 非本集团职员或员工的医生丶治疗师及医疗服务提供者
- 在集团设施实习的学生(医学丶护理和相关健康学科)
- [非本集团职员的研究人员]
- 亲属丶监护人丶亲密朋友或法定代表人(如果确信披露对於向患者提供护理或治疗或出於同情原因是必要的,或者如果患者无法给予同意或无法传达同意),除非患者明确声明他们不希望将其个人数据披露给任何此类人员
- 相关政府部门丶行政机关或医疗机构
- 就本集团的业务丶服务丶设施及活动向本集团提供行政丶电脑丶技术丶资讯或其他服务的任何代理商丶承办商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 本集团根据法律或监管要求或规则有义务向其披露的任何人士或实体
查阅及更改个人资料
- 除《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订明豁免外,阁下/病人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本集团持有的阁下/病人的个人资料。如果您需要存取或更正个人资料,您应向以下地址提交书面请求:
医疗档案小组(档案查询)
地址:香港中环毕打街1-3号中建大厦10楼
- 本集团有权就查阅或更正阁下/病人的个人资料收取合理的手续费。复印费也适用於每页复印件。
资料的保留
- 本集团将保留阁下/病人提供的个人资料一段合理时间,以达到收集有关个人资料的目的,或遵守香港适用的法律丶规例及监管要求或守则。
管辖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 本声明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如中丶英文版本有任何抵触或歧异,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